2025年秋季,根据《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》(赣教发[2019]6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经学校评委会认定初审通过,确定我校学生徐攀琪等517 人为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现对以上人员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,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7日-2025年9月23日。欢迎广大师生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:0794-4274609。
抚州技师学院资助科
2025年9月16日
附件:2025年秋抚州技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