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秋季,经学校三级初审通过,确定我校4名学生(2023级照护班张娜娜、2023级会计班饶佳欣、22级新能源2班王耀辉、2023级物联网冯茹怡)享受2024-2025学年技工教育国家奖学金资助,资助标准6000元/人。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初审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,公示期: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,公示5个工作日。欢迎广大师生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:0794-4274609。
抚州技师学院资助科
2025年10月8日
附件:2024-2025年抚州技师学院国家奖学金资助名单